11月26日下午,随着兰州市政府副市长成少平与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徐茂辉代表接收方和移交方签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协议,标志着窑街煤电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移交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四统一”。
移交协议签约仪式上,成少平强调,公积金机构移交既是推进国有企业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一个设区市只设一个管理中心”规定,实现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移交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移交工作,做到交得清、接得稳、服好务。要做好原机构从业人员思想工作,确保队伍稳定和移交资产完整性,保证移交资产不流失。要确保新旧管理体制紧密衔接,管理人员顺畅移交,实施方案与移交协议配套实施,确保调整移交后的机构运行平稳。要结合企业职工实际,积极完善适合异地职工特点的公积金管理政策,制定异地职工办理业务的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为兰外缴存职工带来高效便捷服务。
据悉,按照省、市政府和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集团公司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机构移交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人员移交、资产清查、审计、信息系统数据迁移准备等重点工作,配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了移交协议审核。移交协议签订后,集团公司将积极配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档案、数据、资产、资金、人员移交,完成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和业务环境切换以及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财产等各项业务档案整理,确保按照省市要求时间期限完成移交工作。同时,根据相关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窑街煤电办事处业务数据并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使用该中心业务系统、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单位及个人网厅等各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