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省属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摘要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提纲(八)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完成“四项主要任务”,打造“六大企业集团”,实现“四个倍增计划”,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资监管体制、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经营机制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增强省属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完成“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三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四是企业运行质量显著提升。
——打造“六大企业集团”。把酒钢集团、金川集团打造成为营业收入上2000亿元的企业集团,把白银集团、建投集团、公航旅集团、电投集团打造成为营业收入上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
——实现“四个倍增计划”。到2020年,省属企业资产总量倍增,突破1.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倍增,达到580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倍增,达到900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倍增,达到500亿元以上。
(二)阶段安排。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从2014年开始到2020年,分为三个阶段:重点突破阶段(2014—2015年)、集中攻坚阶段(2016—2018年)、巩固完善阶段(2019—2020年)。
二、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
1、研究制定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2014年底前制定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研究后印发。
2、研究制定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工作方案,推动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2014年8月上旬研究制定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工作方案,报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指导理顺市州国资监管工作机构,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2014年底前提出初步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出台。
(二)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方法
4、以管资本为主,梳理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和履职方式。
5、规范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
6、建立出资人履职清单管理。2014年底前形成省属企业出资人履职清单,明确各类审核、批准、备案事项。
7、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整体合力。2015年上半年提出形成监督合力的具体意见。
8、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2014年底前健全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9、建立健全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体系。2015年底前实现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全覆盖。
10、探索建立省属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2014年底前建立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
11、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到2016年底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省属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
(三)明确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
12、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2014年8月底前出台省属企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
13、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分类考核实施办法。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分类考核的相关制度,制订省属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2014年底前出台。
14、建立健全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2015年上半年出台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
(四)加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15、逐步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修订完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相关制度,调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按照企业不同类别和实际,区别确定上缴比例,逐步提高省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力争2020年达到30% 。
16、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支出管理与评价。协调省财政厅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监督和评价体系。
(五)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17、研究制定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指导意见。2014年8月底前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意见。
18、完成省属企业公司制改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省属企业及所属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革。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属企业及所属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革。
19、大力推进省属企业股份制改革。2017年底,完成具备上市条件的省属企业股份制改革。
20、优化省属企业国有股权结构。2014年底研究制定省属企业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具体方案。2018年底前分步将省属企业国有股份比例调整到合理区间。
21、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步伐。争取2020年底省属企业上市公司增加到15户以上,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50%以上,确保每户省属大型企业集团至少拥有1家上市公司。
(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2、推进省属企业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省属竞争类企业2014年底前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2015年7月底前省属企业全部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23、加快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2016年底前,全面建立符合企业实际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董事会管理制度体系。
24、全面实施外部董事会制度。省属企业3年内全部派出外部董事,实现外部董事全覆盖。2016年底前省属竞争类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修定完善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制度,2014年底前完成。
25、全面推行“外派内设相结合”的监事会监督工作制度。到2017年底,省属企业实现监事会“外派内设”全覆盖。
26、加快推动落实财务总监外派制度。2015年底前省属企业实现财务总监外派全覆盖。
(七)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27、研究制定深化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意见。2014年底前出台意见。
28、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并组织实施。2014年底前制定出台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管理办法。
29、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0年前全面实行。
30、加快董事、财务总监、职业经理人三类人才库建设。2015年底前初步建立董事、财务总监人才库,2017年底前建立职业经理人人才库。2014年底前建立健全三类人才库建设相关制度。
31、加强企业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轮岗交流。
32、清理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国有企业兼职任职。
(八)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33、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力争到2020年底,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比重达到60%左右。
34、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资本项目投资。2014年8月底前编制发布首批省属企业引进非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名录。
35、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先期在有关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2016年底完成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逐步在其他省属企业推广实施。
(九)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
36、修订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2014年底前完成。
37、完善中长期激励约束制度。待国家层面意见出台后,2014年底前研究制定省属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暂行办法。
38、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出台省属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4年底前完成。
39、研究出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2014年底前修订完善省属企业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
(十)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40、指导推动省属企业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指导企业把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制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
41、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底前完成。
(十一)深入推进管理提升工程
42、深入推进省属企业对标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管理水平向行业优势企业靠拢。
43、推动省属企业实施扁平化管理。2017年底前将省属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在三层以内。
44、加强省属企业内部资金管理。研究制定省属企业资金使用管理风险责任追究制度,2014年底前完成。
(十二)优化国资布局和结构
45、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研究制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指导意见,2014年8月底前完成。
46、推动省属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重组发展。到2020年,省属企业打造2户营业收入超两千亿、4户超千亿的企业集团,力争实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和利润“四个倍增”。
47、加快省属企业重组整合。研究制定省属企业重组整合工作规划,2015年7月底前完成。
48、推动劣势企业有序退出。2020年底前完成。
(十三)健全国有资本运营和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49、规范国有资本运营公司。2015年底前完成。
50、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组建或改组试点。2015年选择1户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51、加快国有资本流转平台建设和市场化运作。
52、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力争在2014年底前设立甘肃文化创业投资基金。
(十四)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53、研究制定项目带动战略实施规划。2015年上半年完成。
(十五)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54、研究制定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规划。研究制定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意见,2015年上半年完成。
(十六)努力提高开放合作水平
55、修订完善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上半年完成。
(十七)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56、深入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2015年制定出台《省属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
57、建立党建与企业经营业绩一体化考核的机制。2015年修改完善党建检查评价办法。
58、加强省属企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2014年底前出台《省属企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59、指导推动省属企业内部管理人员选任制度改革。
60、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文化建设。2014年底前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省属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61、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修订完善省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考核办法,2015年上半年完成。
62、切实落实企业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2014年底前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十八)完善各类配套政策
63、研究提出或完善支持国企改革发展的收费减免、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优惠政策。
64、制定和完善支持国企改革的土地流转管理有关支持政策。2014年10月底前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建议。
65、制定和完善支持国企改革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支持措施。2014年10月底前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建议。
66、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2015年底前完成。
(十九)健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
67、建立国有企业资本金及资产注入机制。2014年10月底前研究提出初步设想和意见。
68、建立公益性项目补偿机制。2014年10月底前研究提出初步设想和意见。
69、制定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2014年10月底前研究提出初步设想和意见。
70、指导省属监管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9月底前报省政府国资委审核,按程序报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71、指导省直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制定改制脱钩实施方案。2014年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三)明确改革措施。
(四)统筹推进落实。